辦理流程(適用于企業(yè)采購 / 產品出口場景)
選擇檢測機構:優(yōu)先選具備歐盟公告機構資質(NB 號) 或國內 CNAS 認可的機構,確保報告在歐盟被認可。
提交申請與資料:向機構提供產品樣品、技術參數、委托書等資料。
開展測試:機構按對應指令和標準進行全項測試,若測試不通過需整改后復測。
出具報告:測試合格后,機構出具正式 CE 測試報告,企業(yè)可結合報告編制符合性聲明(DoC),并加貼 CE 標志。
注意事項
報告有效期:無固定有效期,但如果產品設計、標準或歐盟指令更新,需重新測試。
報告真實性:偽造、篡改報告屬于違法行為,歐盟市場監(jiān)督機構會抽查核驗。
指令匹配:不同產品對應不同 CE 指令(如醫(yī)療器械對應 MDR 指令,玩具對應 Toy Safety 指令),需確保測試覆蓋產品所屬指令的全部要求。
資質與主體信息
檢測機構資質:必須包含歐盟公告機構編號(NB 號) 或 CNAS 認可標識,無資質機構出具的報告無效。
委托方與制造商信息: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需與產品銘牌一致。
產品信息:型號、規(guī)格、批次、序列號、產品照片、關鍵技術參數(如電壓、功率、材質)。
結論與簽章
測試結論:合格報告需明確表述 “本樣品依據 XXX 指令及 XXX 標準測試,所測項目均符合要求”;不合格報告需列出具體不合格項及偏差值。
法律效力簽章:檢測人員簽名、審核人員簽名、報告簽發(fā)日期、機構公章 / 騎縫章,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