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文件
檢測機構資質證明復印件。
產品說明書、電路圖等技術資料(作為測試附件)。
檢測人員簽名、報告簽發(fā)日期、騎縫章 / 公章。
讀懂最終結論,明確報告效力
報告末尾的 “測試結論” 是核心,需重點關注 3 點:
結論表述:合格報告通常寫 “被測樣品符合 XXX 標準(指令)的要求”;不合格報告則會明確 “不符合 XX 條款”,并列出具體不合格項目。
結論適用范圍:確認結論是否針對送檢樣品,報告僅對送檢批次 / 型號有效,不能覆蓋同品牌其他未測試產品。
附加說明:部分報告會備注 “整改后復測合格”,需核對整改項是否全部達標;若有 “條件性合格”,需確認附加條件是否滿足實際使用場景。
關注關鍵備注,規(guī)避潛在風險
若報告中出現 “數據僅供參考”“未覆蓋全部指令要求” 等備注,說明該報告不能作為完整的 CE 合規(guī)憑證,需補充測試。
核對檢測機構資質:報告需加蓋有歐盟公告機構(NB 號) 或 CNAS 認可標識的公章,無資質機構出具的報告在歐盟市場不被認可。
測試依據
明確對應的歐盟指令(如低電壓指令 LVD 2014/35/EU、電磁兼容指令 EMC 2014/30/EU、機械指令 MD 2006/42/EC)。
列出適用的協(xié)調標準編號(如 LVD 對應 EN 60335-1,EMC 對應 EN 55032),標準需為現行有效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