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是指擔保人(銀行)根據(jù)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與抵押、質押的區(qū)別:抵押和質押是物的擔保,需要以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物;而保函是一種信用擔保,不需要提供具體的實物資產作為擔保,而是憑借擔保人的信用來承擔擔保責任。在實現(xiàn)擔保權益的方式上,抵押和質押需要通過對擔保物進行處置來實現(xiàn)債權,而保函則是由擔保人直接向受益人支付款項來履行擔保義務。
長期情況:長一般為 24 個月。在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或復雜的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預付款金額較大,使用周期長,用于項目前期的大規(guī)?;I備工作等,預付款保函期限可能會達到 24 個月。
合同約定:預付款保函是為保障基礎交易合同中預付款的而設立的,合同雙方可根據(jù)交易的具體安排和需求,在合同中約定預付款保函的期限。比如在大型設備采購合同中,雙方可根據(jù)設備生產周期、運輸時間等因素,協(xié)商確定預付款保函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