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jù)經(jīng)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chǎn)、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要堅持原則,避免返工:
1)當勘探孔數(shù)量或深度不夠時, 易造成后果有:(1)由于孔數(shù)太少, 特別是當持力層頂面起伏較大時,設計人員無法確定樁的長度;(2)孔的深度不夠, 設計人員無法知道此持力層有多厚以及下面的地質情況,因而無法進行樁基的沉降計算;
2)避免單方面滿足甲方要求, 造成勘察報告不規(guī)范。如某項目,地質是上面全部為軟土,下面直接為基巖,埋置較深且頂面坡度較大, 深度約為20m~45m。根據(jù)上部結構荷載及地質情況,采用鉆孔灌注樁比較合理,但房產(chǎn)公司為了趕進度,一定要采用預應力管樁。于是勘察單位遷就甲方的要求, 在勘察報告的地基土物理力學指標設計參數(shù)表及選擇樁型的建議中只提出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一種樁型,其他樁型一律不提,似乎只有這種樁型合理。但經(jīng)多方論證,后決定采用鉆孔灌注樁。造成勘察單位只得重新編寫勘察報告的被動局面。
設計勘察資質是指具備進行工程設計和勘察工作的專業(yè)機構或個人獲得的資格認證。其使用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工程設計:設計勘察資質可以用于進行各類工程的設計工作,如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橋梁隧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2. 勘察工作:設計勘察資質可以用于進行各類工程的勘察工作,如地質勘察、地勘測量、水文勘察等。3. 工程咨詢:設計勘察資質可以用于提供工程咨詢服務,包括工程規(guī)劃、技術咨詢、項目管理等。
地質勘察報告的組成和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2、場地地形、地貌;3、勘察技術要求及依據(jù);4、地基土的組成及特征;5、地下水概況;6、場地及地震效應;7、巖土工程分析及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