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需要進行加固和維護是因為結構功能或使用條件發(fā)生改變,構件承載力不滿足使用要求,結構損傷嚴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級。由于針對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環(huán)境特點與新建工程是不同的。這種工程的結構或構件已經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時受周邊客觀條件約束的情況很嚴重,這主要表現在:施工現場經常因生產設備、臂道和原有結構、構件的限制,導致空間狹窄、擁擠,無法施工作業(yè);業(yè)主單位要求,施工時不影響被加固建筑物內的正常生產或生活,這更增加了施工的難度;施工前結構或構件本身就存在隱患,施工中對構件的修整更增大了破壞的風險。
1 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yè)時間應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guī)定。 2 對地下的各類管線,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對水電氣的檢查井、污水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 4 拆除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
按拆除的標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業(yè)廠房的拆除、地基基礎的拆除。機械設備的拆除、工業(yè)管道的拆除、電氣線路的拆除、施工設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來的建筑構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為毀壞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間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快,舊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結構也從磚木結構發(fā)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fā)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構)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來已形成一種行業(yè)的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