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回購式再貼現約定了贖回日期,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據行為。
從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原貼出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xié)議約定贖回票據。在贖回截止日后,如票據未辦理贖回,則原貼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據權利,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由協(xié)議約定。
一般大額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年化利率:3.64%-3.94%。,貼現的計算公式是:匯票面值-匯票面值*貼現率*(貼現日-匯票到期日)/365。
利率是各行是按國家票據掛牌價上下浮動定的,如6%是年利率,要轉換成日利率計算,該日利率是6%/360。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tǒng)向票據承兌人(銀承匯票出票銀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據,無退票可能,當天款項即可到賬。電子商業(yè)承兌匯票到期當天提示了付款,是正常的提示付款程序。到期后開始算的10個工作日內,是《票據法》規(guī)定的合理合法提示付款期。
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另外,電子承兌匯票是電子商業(yè)匯票的子分類,根據《電子商業(yè)匯票業(yè)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被延長到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