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遞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qū))之間所進行的快遞、物流業(yè)務。國家與國家(或地區(qū))傳遞信函、商業(yè)文件及物品的遞送業(yè)務,即是通過國家之間的邊境口岸和海關對快件進行檢驗放行的運送方式。國際快件到達目的國家之后,需要在目的國進行再次轉運,才能將快件送達zui終目的地。
集裝箱運輸方式在航空運輸中的使用是大勢所趨。但因飛機艙位形狀特殊,使用的集裝箱除在大型飛機貨艙中可使用標準箱外,一般要使用尺寸、容積、形狀各異的非標準箱。使用集裝箱運輸主要是是為了提高運輸效率,以及節(jié)約包裝,利于周轉等。
集中配送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單獨發(fā)送的商品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采用一份總運單集中發(fā)送到同一終到站,或者運到某一預定的終到站,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到目的地指定的代理處收貨,然后再報關并分撥給各個實際收貨人的配送方式。這種集中配送業(yè)務在國際航空業(yè)務中開展比較普遍,也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yè)務之一。
航空運單是一種運輸合同,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一份重要的貨物單據。它有別于海運提單,不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物權證明,因此,是不可預付的單據。其性質和作用主要有:承運合同;貨物收據;運費單帳;報關單據;保險證書;承運人內部業(yè)務的依據等。在發(fā)貨人或其代理和承運人或其代理履行簽署手續(xù)并署名日期后,運單即開始生效。當貨物送交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之后,運單效力即告中止,即承運人完成了全程運輸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