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明確在綜合納稅申報表、特殊稅種納稅申報表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內,以及隨納稅人申報表附報的財務報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發(fā)生納稅義務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后,應在其申報期限內,按納稅申報表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并隨同規(guī)定的附報材料,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從稅務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說,必須要建立比較健全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制度,這個自行申報的管理制度是由稅務機關或是主管部門進行批準。對于納稅人或是扣繳義務人來說,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以及上報,大多可以采用郵寄或是數(shù)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管理。
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于期滿后十五日內申報,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結算上月應納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