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光(illuminationofstage):是利用燈光手段為舞臺照明并為人物、景物造型的藝術,又稱舞臺照明。其作用是根據(jù)演出要求,按照舞臺美術的整體構思,運用舞臺燈光的技術設備及手段配合演員表演,塑造舞臺上的視覺形象。
在現(xiàn)代演出中,燈光的強度、色彩、照明區(qū)的分布,燈光的運動等都具有較大的可塑性與可控性。舞臺燈光的藝術效果是隨著演出的進展、舞臺氣氛的不斷變換而展現(xiàn)的。舞臺燈光是空間藝術與時間藝術的結合體,舞臺燈光的歷史發(fā)展是同戲劇的演變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密切相聯(lián)的。
舞臺布景設計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工作,通常會涉及到建筑、材料、照明、科技及美學等諸方面。它的風格和形式對于一部劇作來說至關重要,能從根本上影響一部音樂劇的風格和樣式。因而,導演和舞臺設計師合作的默契與否,舞臺布景設計的是否得當,常常會關系到劇作演出的成敗。
技術保障以及實施
(A)視覺的特征--趨光性/適應性/疲勞性
(B)適當亮度--劇場以及觀眾席的大小/欣賞距離/內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離/投射面積/功率/光效利用率
(C)光具的組合--燈具性能的利用/多燈排列設置/燈具組合共用/定點光/單燈特燈/效果器材應用
(D)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區(qū)組合銜接/燈具的隱蔽方式-暴露方式
(E)控制及操作--調光-改變電壓/與情節(jié)相吻合時空轉換/變化時機-臺詞-體形-曲調-聲效/編程、操作、管理
作為當前舞臺美術的重要組成部分—舞臺燈光已融入舞美創(chuàng)作風格中。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燈光藝術已成為舞臺演出中的主要手段,體現(xiàn)出的藝術效果:“光可以解釋戲劇人物的思想、情感、心靈,創(chuàng)造人物的精神意境,運用各種光的色彩,光的明暗對比,以及不同的光位、光影、光束等,投入戲劇情感的波濤中參與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