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礦物油是因受雜質污染,氧化和熱的作用,改變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繼續(xù)使用時被更換下來的油;主要來自于石油開采和煉制產生的油泥和油腳;礦物油類倉儲過程中產生的沉淀物;機械、動力、運輸等設備的更換油及再生過程中的油渣及過濾介質等。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guī)定屬于危險廢物。
主要是含碳原子數比較少的烴類物質,多數是不飽和烴。其主要成分是鏈長不等的碳氫化合物,性能穩(wěn)定。
熱分解:當油和機械設備在高溫下接觸時,油會發(fā)生熱分解,產生膠質和焦碳,導致油失去使用價值。
氧化:油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化學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空氣的氧化作用,氧化會生成一些有害物質,如酸類、膠質、瀝青等,使油顏色變暗,黏度增加,酸值增大,進一步會出現沉淀狀的污泥。
被燃料油稀釋:該類廢油主要指內燃機潤滑油,由于部分燃料油沒有完全燃燒而滲入到潤滑油中,使?jié)櫥褪ピ械臐櫥匦浴?/p>
廢礦物油的分類及標簽要求:
1、 廢礦物油分類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執(zhí)行,按行業(yè)來源分類如下:
—原油和天然氣開采;
—精煉石油產品制造;
—涂料、油墨、顏料及相關產品制造;
—專用化學品制造;
—船舶及浮動裝置制造;
—非特定行業(yè)。
2、 應在廢礦物油包裝容器的適當位置粘貼廢礦物油標簽,標簽應清晰易讀,不應人為遮蓋或污染。
3、廢柴油、廢煤油、廢汽油、廢分散油、廢松香油等閉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0℃的廢礦
物油,應標明“易燃”。
礦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數比較少的烴類物質,多數是不飽和烴,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烴、多環(huán)芳烴(PAHs)、烯烴、苯系物、酚類等,產生于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yè),主要包含工礦企業(yè)的機械設備、動力裝置、運輸設備、電器設備及金屬加工業(yè)用過后更換下來的廢潤滑油、機油、液壓油、變壓器油、防銹油、溶劑油等,以及交通運輸工具(汽車、火車、船舶、飛行器)用過后更換下來的廢潤滑油、廢機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