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國家用普通汽車報廢是有年限限制的,到了一定年限必須強制報廢,這個規(guī)定極不合理甚至有點腦殘,后來到了2003年,新的汽車報廢管理辦法實施,取消了機動車強制報廢年限,按照新的規(guī)定,家用轎車行駛60萬公里以后,國家引導報廢,不采取強制措施(更加人性化)。一般的家用汽車,按照每年2萬公里來算,可以開30年,但是幾乎沒幾個人能開到這個數(shù)字,就目前的現(xiàn)狀,大部分人5年左右換車是常態(tài),因此,能把車開到報廢的司機,是司機中的戰(zhàn)斗機。
如果不按規(guī)定自行處理會有哪些隱患?人們所購買的汽車具有“身份證”,每輛汽車都有特定的標號,它是無法在后期的處理過程中被消除的,一旦違規(guī)出售的汽車出現(xiàn)違法犯罪情況,警察要找的就是車輛所有人,因為報廢車是無法過戶的,所有人仍然在原車主身上。一時的貪財可能會為自己招致禍患,甚至會引起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因此在車輛轉(zhuǎn)交過程中,一定辦好轉(zhuǎn)讓手續(xù),只有名下沒有汽車才能順利地購買下一輛汽車。為了個人還是不要任性出賣報廢車輛。汽車的價值在使用過程中慢慢消耗,在十幾年后,汽車的價值幾乎降低為零,所以完全不必為報廢帶來的損失感到可惜。
說起老舊車的報廢,早在2013年國家就頒布了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其中對于私家車的報廢年限不進行強制要求,但是行駛超過60萬公里的汽車仍然會進行引導報廢,這一反響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大大提升了老舊汽車的使用率。近日,在網(wǎng)上就有網(wǎng)友提出了這么一個疑問:汽車為什么要報廢?其實哪怕汽車的使用率再高,但總會有損壞的,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對車主來說,一筆巨大的維修費用的確是一件頭疼的事情。
目前我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普通乘用車在行駛60萬公里之后引導報廢。去年新版的規(guī)定出臺,對排放標準作出了要求,很多國二、國三排放標準的車型面臨著強制報廢。很多15年以上的車
基本都面臨著報廢,以舊換新,不管賣給販子還是4S店置換,價格都相當慘淡,基本就是“廢鐵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