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建部令第18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二款規(guī)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筑)工程包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
一般建設工程辦理施工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xù);用地許可證;
(2)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yè)、人員配備。按照規(guī)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fā)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fā)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yè)無效;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依法進行了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y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技術措施,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施工組織設計;
(7)依法應該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已委托監(jiān)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消防驗收一般分兩步,先由驗收科初步驗收;然后由驗收科安排驗收科、技術科、當地消防中隊的消防車一起聯合驗收,聯合驗收內容包括噴淋水泵接合器試壓、消火栓試射、聯動試車試驗、室外環(huán)形消防通道通行無障礙試驗。
在沒有危險的時候,消防可以起到防護的作用,為多一份保障。如果有火災發(fā)生,消防就可以對我們進行救援,減少火災帶來的損失與對建筑的傷害。消防能加強我們的意識,遇事不會過于慌張。常年提供消防施工許可證代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