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yè)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 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對于投標保函有效期,招標文件一般有如下規(guī)定:“擔保人在此確認本擔保書責任在招標通告中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期后或在這段時間延長的截止期后28天內保持有效。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須通知擔保人。”
許多投標商在向銀行申請開具保函時,對于投標保函有效期不夠重視,往往會與投標文件有效期混為一談,出現(xiàn)保函有效期少30天的現(xiàn)象。
海關風險保證金保函 能滿足企業(yè)因開展加工貿易為免向海關繳納風險保證金提供擔保的需要。
銀行可提供的函業(yè)務分為融資性保函和非融資性保函兩大類。
1、融資性保函包括:融資保函、融資租賃保函、透支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
2、非融資性保函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進口付款保函、經(jīng)營租賃保函等。
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基于彼此簽訂的合同而產(chǎn)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此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jù),相對于保函協(xié)議書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兩個合同產(chǎn)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內容不,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要求委托人提供他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