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號牌著色與反光觀察:
1、細觀號牌著況:從制作車輛號牌的底板油漆光色品質(zhì)和質(zhì)量不相同的成分來看,制作出來的真假號牌也會不同。真號牌是進口油漆經(jīng)輥軸正面著色而成。所以著色均勻,且只有凸出的部分著色;假號牌一般為制作者用毛筆或刷子沾油漆刷描出來,給人的印象感覺著色不平且有接紋。同時,一些凹陷位置也有著色,整體感覺做工較粗糙。
2、直觀號牌反光情況:真牌在太陽光照射下不反光,但在燈光直射下反光;假牌在太陽光照射下站在一定角度看會發(fā)光,但在燈光直射下是暗光,不會反光。在一線交通管理執(zhí)勤中的民警,經(jīng)過反復摸索和仔細觀察,以盡快掌握這一特點。
從號牌懸掛安裝觀察:執(zhí)勤民警在長期的道路交通管理中,通過反復學習觀察,不難發(fā)現(xiàn),無論是大車小車,對號牌的安裝位置、懸掛姿態(tài)、固封螺帽、大型車輛的前小牌后大牌等安裝都有明確而嚴格的要求。而偽牌則不具備這些客觀條件,不是把前后牌掛錯位置,就是故意把號牌字體倒立懸掛,或者把偽牌放在擋風玻璃前面,或著用其他物品遮擋半邊,或者用油膩涂抹個別數(shù)字,讓人看著模糊不清或難以辨認。有的真假號牌混掛,一般前牌懸掛真牌,后牌懸掛假冒號牌,以此來對付電子眼的攝像抓拍取證。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或購買二手車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后一年內(nèi)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在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機構之外,非政府機構汽車回收再利用促進中心等也被納入到管理機制中,實現(xiàn)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補的方式進行聯(lián)合管理。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明確了報廢汽車處理流程,即車主———收購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終處理公司。對于各個環(huán)節(jié)負責機構的責任和承擔的費用等也都進行了詳盡的說明。此外,在實際的回收過程中還引進了先進的電子目錄系統(tǒng),通過對每一輛車進行標號,確保汽車回收處理的整個流程萬無一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