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我國在2000年之前,家用車使用十年或十萬公里就會強制報廢,但現在的造車技術越來越好,車過早報廢太浪費資源,后又改成了15年,于2006年我國對小轎車等非運營車使用年限又做出了調整,取消了使用年限(對用于運營的車輛還是有使用年限規(guī)定的)。不過車超過15年每年都會有兩次年檢,年檢過了才能正常的延遲報廢時間。我國跟其他國家不一樣的是不允許隨便更換汽車發(fā)動機。
美國 美國在報廢車年限上是沒有規(guī)定的,他們不同的州有不同的規(guī)定,有的有年檢,有的沒有年檢,而且年檢的次數也不一樣,有兩年檢一次的,也有終身檢一次的,相信說到這里大家會很羨慕,因為國內的年檢是比較頻繁的。關于汽車報廢方面他們的政府也是鼓勵私家車報廢,而且購買新車會給減免稅費。他們有一個的優(yōu)點就是發(fā)動機是可以更換的,說到這個大家應該也時一臉羨慕。
所謂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規(guī)定強制報廢的車。根據《報廢標準》及交警總隊文件規(guī)定,汽車報廢年限及可延緩報廢年限如下:
1、出租汽車使用年限8年,得延緩報廢。
2、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yè)車、廠定總質量小于1.8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毋庸置疑,如果報廢車回流到市場,勢必會存在一定的隱患。《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禁止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