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家庭用車的普及和各種專業(yè)工程用車的增加,報廢的車輛也日漸增多,尤其在農(nóng)村,車輛報廢后,由于送交報廢處理麻煩,且報廢回收無利可圖,故隨意停放在路邊或城市偏僻角落,常年無人問津,不僅占用了公共用地,車輛中的機油及材料對環(huán)境產(chǎn)生了污染,而且還存在一定的隱患。
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冊登記,廠定總質(zhì)量大于1.8噸,小于或等于6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8年,允許辦理不超過4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自用客車和總質(zhì)量6噸以上的大貨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shù)母鞣N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三個月檢驗一次)。
車輛報廢補貼流程,1、報廢老舊機動車并更換新車工作流程,2、報廢老舊機動車工作流程,(一)車主報廢老舊機動車(送交具有正規(guī)資質(zhì)的解體廠報廢解體)。(二)車主向交易辦理平臺提出報廢老舊機動車政府補助申請。(三)車主持相關(guān)材料通過交易辦理平臺申領(lǐng)政府補助。審核合格后,由市財政將政府補助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名義設(shè)立的單位開戶銀行賬戶或個人指定銀行活期儲蓄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