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預付款保函的期限由雙方共同商定。
預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進度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還,而預付款保函的金額將逐月地相應減少,開具保函時應注意寫明。
當承包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還清預付款項后,業(yè)主就需退還預付款保函。
在保函中,出具保函的銀行承諾的內容是重要的,該銀行的承諾必須是“無條件的”和“不可撤消的”。“無條件的”即意味著當買方僅憑保函書面稱賣方未履行其交貨義務,要求出具保函銀行按保函金額付款時,買方無需提供其他任何證明,也不管實際原因如何,該銀行必須立即無條件地支付保函金額。“不可撤消的”是指保函在開立后,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是不能撤消的。
買方無時間辦理索償手續(xù)。對失效地點在賣方所在地的保函,當買方獲知賣方未能在遲裝船期內履行交貨義務,此時保函時效也已到,由于地理位置的差異,買方已沒有時間辦理有關索償手續(xù)。所以我們應要求保函有效期至合同遲裝船期后幾個工作日較妥。我們之所以強調是“工作日”主要考慮遇到節(jié)假日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