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勘查階段有不同的原則和工作要求,這幾種體現(xiàn)在選址的原則上: 選擇場址時,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一般情況下宜避開下列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地區(qū)或地段。 1)地質現(xiàn)象發(fā)有,對場地穩(wěn)定性有直接或潛在威脅的地段。 2)地基性質嚴重的地段。 3)對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設計震烈度為8度或9度且鄰近發(fā)震斷裂帶的場區(qū)。 4)洪水成地下水對建筑場地也有威脅或嚴重的地段。 5)地下有未開采的有價值的礦藏或不穩(wěn)定的采空區(qū)的地段。
在主體建筑地基的初步地質勘察階段,應根據(jù)巖土工程條件,搜集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并進行工程地質調查,必要時可進行少量的補充地質勘察和室內試驗,提出基坑支護的建議方案。
地質勘探的方法主要有坑、槽探、鉆探、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 一、坑、槽探 就是用人工或機械方式進行挖掘坑、槽、井、洞。以便直接觀察巖土層的天然狀態(tài)以及各地層的地質結構,并能取出接近實際的原狀結構土樣。 二、鉆探 是指用鉆機在地層中鉆孔,以鑒別和劃分地表下地層,并可以沿孔深取樣的一種勘探方法。鉆探是工程地質勘察中應用為廣泛的一種勘探手段,它可以獲得深層的地質資料。 三、地球物理勘探 簡稱物探,它是通過研究和觀測各種地球物理場的變化來探測地層巖性、地質構造等地質條件的。常用的地球物探方法有直流電勘探、交流電勘探、重力勘探、磁法勘探、地震勘探、聲波勘探、放射性勘探。
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 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jù)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