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什么意思?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1、履約保函的申請條件:
在申請銀行開戶;
具備履行擔保項下合約的能力;
項目符合國家規(guī)定;
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證金或反擔保。
2、履約保函的辦理程序: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并提供有關資料;
銀行進行調查、審查;
簽定協(xié)議,落實保證金或反擔保;
開立履約保函。
所謂履約保函,是指房地產(chǎn)買賣雙方通過江蘇中廣置業(yè)有限公司的中介服務簽訂《房地產(chǎn)買賣契約》后,華夏銀行根據(jù)申請人(買方或賣方)的申請,在申請人以華夏銀行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的前提下出具保函形式,向申請人的債權人(即賣方)承諾,當申請人不履行其債務的時候,由銀行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履約信用擔保業(yè)務。
3、簡明操作流程如下:
買賣雙方達成協(xié)議——買方付給賣方定金——雙方簽訂買賣契約——買方將部分房款(或全額房款)存入華夏銀行賬戶——買方作為保函申請人簽訂《出具保函協(xié)議書》并辦理相關手續(xù)——銀行向賣方(受益人)出具《履約保函》,承諾產(chǎn)權正常過戶后,向賣方支付買方存入的房款——送件、立契、過戶(十天內)——拿新產(chǎn)權證,且雙方無異議(五天后)——銀行履行《履約保函》,向賣方付款——保函注銷。
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見票即付,不需業(yè)主提供任何證據(jù)。業(yè)主在任何時候提出聲明,認為承包商違約,而且提出的索賠日期和金額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額之內, 銀行即無條件履行保證,進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銀行止付。當然業(yè)主也要承擔由此行動引起的爭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決的法律后果。
對銀行而言,他們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既不承擔風險,又不卷入合同雙方的爭端。
提交履約保函成為承包人單方的義務
在建筑工程領域,發(fā)包人的支付保函和承包人的履約保函體現(xiàn)合同雙方平等的擔保義務,按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41.1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lián)#喊l(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合同本應反映締約雙方平等的權利義務,但實踐中激烈的競爭使多數(shù)承包人不敢主張發(fā)包人向其提供支付保函,或是在招標文件中就已經(jīng)剝奪了承包人的該項權利,因此合同內容并非是完全平等的。通常履約保函金額一般為合同金額的10%-15%,承包人以現(xiàn)金或其他物權抵押向銀行提供了擔保,同時還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費用,而承包人整個工程的利潤可能就于此,或是更少。承包人將同時面臨施工過程風險(尤其一次包死合同)、延遲付款風險和喪失保函金的風險。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有如下優(yōu)勢:
1.擔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費比銀行優(yōu)惠一點,需要的資料也會比銀行簡單一點,但是擔保公司也是要進行資信審查,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2.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3.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