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器
原理:泡沫滅火器內有兩個容器,分別盛放兩種液體,它們是硫酸鋁和碳酸氫鈉溶液,兩種溶液互不接觸,不發(fā)生任何化學反應。(平時千萬不能碰倒泡沫滅火器)當需要泡沫滅火器時,把滅火器倒立,兩種溶液混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
除了兩種反應物外,滅火器中還加入了一些發(fā)泡劑。打開開關,泡沫從滅火器中噴出,覆蓋在燃燒物品上,使燃著的物質與空氣隔離,并降低溫度,達到滅火的目的。
結構:酸堿滅火器由筒體、筒蓋、硫酸瓶膽、噴嘴等組成。筒體內裝有碳酸氫鈉水溶液,硫酸瓶膽內裝有濃硫酸。瓶膽口有鉛塞,用來封住瓶口,以防瓶膽內的濃硫酸吸水稀釋或同瓶膽外的藥液混合。酸堿滅火器的作用原理是利用兩種藥劑混合后發(fā)生化學反應,產生壓力使藥劑噴出,從而撲滅火災。
簡易式滅火器是近幾年開發(fā)的輕便型滅火器。它的特點是滅火劑充裝量在500克以下,壓力在0.8兆帕以下,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不能再充裝的小型滅火器。
按充入的滅火劑類型分,簡易式滅火器有1211滅火器,也稱氣霧式鹵代烷滅火器;簡易式干粉滅火器,也稱輕便式干粉滅火器;還有簡易式空氣泡沫滅火器,也稱輕便式空氣泡沫滅火器。簡易式滅火器適用于家庭使用,簡易式1211滅火器和簡易式干粉滅火器可以撲救液化石油氣灶及鋼瓶上角閥,或煤氣灶等處的初起火災,也能撲救火鍋起火和廢紙簍等固體可燃物燃燒的火災。簡易式空氣泡沫適用于油鍋、煤油爐、油燈和蠟燭等引起的初起火災,也能對固體可燃物燃燒的火進行撲救。
簡易式滅火器比較適用于常備家中,便于撲滅突發(fā)的火災情況。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更換壓力表;
壓力表的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綠區(qū)為設計工作壓力值),否則應充裝驅動氣體;
滅火器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否則必須更換;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采用壓把式閥門;
滅火劑量大于等于4kg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隙噴射機構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
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簡易式滅火器不得重復灌充維修。簡易式滅火器是指充裝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開啟的不可重復充裝使用的貯壓式滅火器。
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年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ABC(磷酸銨鹽)干粉通常為淡黃色,噴射出的粉末精細無雜質,將噴出的粉末進行充分加熱后留有較少殘留物;
滅火器經功能性檢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委托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維修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滅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裝前要對其主要受壓部件,如器頭、筒體等應進行水壓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xù)便用。試驗后應及時干燥處理,并檢查內壁,不應有明顯銹蝕。水壓試驗不合格,不準用焊接等方法修復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