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燈泡退運注意事項
1、哪個口岸出口的,要從哪個口岸退回工廠。
2、如果辦理退運的口岸和原口岸不一致,則需要調單。
3、出口期限須在一年以內,超過了需要按一般貿易進口。
二、電燈泡退運所需資料
1、企業(yè)退運申請報告(詳細說明退運及不合格原因)
2、與外商之間的退運協(xié)議(如果全外文,請備外文譯漢一份)
3、外商的質量不合格說明要翻譯成中文加斧章+原件英文加蓋章
4、外管局出具的相關未結匯證明
5、退稅局出具的相關未退稅或退稅已補稅證明
6、原出口報關單
7、原出口報關單復印件
8、裝箱單
9、提單
10、出口合同、發(fā)票復印件
11、產品圖片(有質量問題的)
12、買賣雙方的往來郵件
三、電燈泡退運具體流程
1、貨物從國外運到香港碼頭(若在鹽田上岸則需轉關入加工區(qū)),提交貨物詳細信息,我司經直接到香港碼頭提貨;
2、貨物從皇崗口岸轉關入區(qū),我們根據貨物詳細信息,申報貨物入區(qū),無需其他手續(xù)和資料;
3、貨物存入倉庫。工廠帶技術人員進區(qū)維修
4、維修所需的包裝材料可通過自用物資申報進區(qū),涉及的儀器可以臨時申報進區(qū),用完后返回工廠;
5、貨物維修完畢,或交于香港碼頭,或交到鹽田蛇口碼頭。
